本文发布于 2025-12-15 15:05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开展全国宣传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经逐级推荐和评选,全国宣传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对全国宣传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5日至19日。
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全国宣传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5603920
传 真:(010)83083008
电子邮箱:pingxuanjiandu@nrta.gov.cn
quanguogongshi@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5号
邮政编码:100031
全国宣传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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