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布于 2026-01-09 16:02同一篇稿件,黑龙江省的《绥化晚报》竟然刊登两次。
2025年11月20日,该报第3版刊登了《米桶里的旧时光》。

一个月后,2025年12月22日,该报第6版又刊发同一篇文章《米桶里的旧时光》。

目前,网上已查不到这两个版面,报社已将差错版面撤了。
稿件重复刊登属于重大差错。这类差错的原因比较复杂,可能是文章作者重复投稿,也可能是报社发稿部门重复发稿,也可能是编辑部门重复取稿、重复上版。
《绥化晚报》是由绥化日报社主办的。2025年5月发布的《绥化日报社会责任报告》(2024年度)显示:绥化日报社创建于1988年6月,同年9月1日《绥化日报》正式创刊。2001年5月《绥化晚报》正式创刊。绥化日报社现有在岗职工119人。
《报告》还专门大篇幅讲了安全责任:绥化日报坚持把内容建设、提高质量放在首位,严把采访关、组稿关、审核关、发稿关,严格执行稿件“三审三校”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政治家办报、办刊要求,严把政治关和政策关,确保刊载内容导向正确;切实加强采编队伍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把关能力;同时将相关工作制度和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本单位效益考核评价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抓好导向,把好关口,提高质量。在落实“三审三校”的过程中,实行前置和后延的办法。前置即记者的采访和写作,制定了《牢记社会责任确保新闻真实性的若干规定》和《提高政务报道水平确保新闻安全规定》;后延即审读员的校对和阅评员的阅评工作,制定了《绥化日报审读员工作岗位职责》,把“三审三校制”后延到第一张报样的审读环节。制定了《新闻宣传重大责任事故追究办法》和《保证报纸印刷出版时间及纠错的有关规定》,对重大事故和差错的认定,责任人的认定和责任的追究做了明确的规定,做到了有章可循。聘请了有中高级新闻专业职称的报社退休同志任报纸阅评员,制定了《绥化日报阅评员管理办法及工作职责》。报纸阅评员定期把审读情况进行提交反馈,总编把审读情况第一时间转发到编采工作群,请编采人员进行交流借鉴。报纸差错率始终控制在万分之三以下。
《报告》最后也讲了不足:编采校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特别是新媒体人才缺乏,专业人员少,受编制限制,引进人才难度大、后备力量补充问题短时间内难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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