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布于 2026-02-25 17:42当下不少新闻报道的信源里,裁判文书网成了高频选项。很多媒体账号的内容里,读者总能看到一句“记者从裁判文书网获悉”。这确实是个安全且高效的路径:一是案件经过法院审理,基本事实可靠;二是它省流程。传统新闻流程至少包括选题、调查、采访、整理、撰稿、编审、发布几个环节。把裁判文书网当信源,调查和采访两道最费时、也最考验专业能力的环节基本就省下了。
需要说明的是,提及这一现象,并不是简单指责媒体在偷懒。裁判文书公开,本身就是公共信息渠道的扩展。真实发生的案件当然可以成为新闻来源。但问题在于,判决书与新闻报道之间究竟差在哪里?法院文书经媒体转述,就能顺理成章变成“新闻”吗?还是说,它只是“材料”,距离新闻还有一段路?
在新闻生产的诸多环节里,选题是第一步,也是决定传播命运的一步。可以说,裁判文书网在某种意义上成了“选题库”。记者凭职业直觉去翻,找到一个看似有冲突、有人物、能引发情绪的案子,提炼成一条短稿发出去。如果数据表现好,其他媒体账号也会跟进转发,迅速形成一波“报道潮”。这条路之所以丝滑,是因为它天然契合流量机制。具体说就是案件本身带戏剧性,标题空间足够刺激,成本又极低。
但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判决书天然不是为了公众理解而写的。它的目标是裁判,即围绕争议点组织证据、给出责任划分与法律理由。它追求的是足以裁判,不是足以理解。而新闻的任务,恰恰是让公众理解:事情如何发生、为何发生、哪些环节失灵、各方处境如何。判决书提供的是法庭可用的事实链,新闻需要补上社会可理解的事实面。两者当然可以互相借力,但不能互相替代。
这其中最容易被忽视的一点是,裁判文书里的新闻要素往往是不完整的。具体而言,文书会省略大量生活细节、现场信息与人物动机,对一些敏感内容也会技术性处理,当事人的叙述会被压缩为证据链的一部分。结果就是,当媒体仅靠文书复述时,呈现给公众的往往是一种骨架事实——有结论、有人物、有后果,却缺少理解的血肉。
拿2月4日红星新闻报道的15岁女生坠亡案来说,15岁女生张某与男友约会,从家中卧室窗户翻出,翻越进入消防走廊过程中意外坠亡。女生父母随后起诉男友丁某和小区物业公司,索赔30余万元。报道里没有涉事各方的采访,没有现场结构、图片的呈现,对如何翻越、消防走廊是否可达、窗户与栏杆的关系、物业的管理边界也缺少基本说明。读者拿到的是结果,却很难理解过程。
平心而论,如果一条报道只把“结果”推到公众面前,却没有提供足够事实让公众理解过程,那么它输出的往往不是公共知识,而是公共情绪。于是舆论场里,人们看到的往往是“15岁”“同居”“坠亡”这些标签,然后开始指责父母、指责男友,甚至指责当事人。问题在于,缺少事实支撑的评价,很难接近真相,也很难触及真正的公共议题。对当事人而言,这种传播甚至可能形成另一种伤害:人已经不在了,但标签会继续活着。真实复杂的人生也被压缩成了一段可以随手敲下的文字。
那么,这样的选题有没有价值?从平台数据看,当然“有”。阅读量与互动能证明它“好传播”。就像某家新闻报道这一案件收获了100万的阅读量,但新闻价值不能只看传播。至少还要问,这条内容给公众带来了什么增量?它让人更理解现实,还是更方便下结论?它推动了对制度、管理、风险的讨论,还是把讨论推向对个人的审视?
需要警惕的是,“从裁判文书网获悉”的模式很容易在媒体内部形成惰性。具体而言,只要能快速找题、快速成稿、快速爆量,就很难再投入时间去做调查、做采访、做核实。久而久之,记者像编辑,报道像改写,新闻像摘要。媒体看似更勤奋,实际上更被动。追着裁判结果跑,追着热度跑,追着情绪点跑,却越来越少进入现场、进入关系、进入结构。
这并不是说每一条文书报道都不该做。问题在于,如果媒体把它当成终点而不是起点,新闻就会变形。判决书可以提供线索,告诉你哪里有值得追问的公共议题。比如,未成年人保护在哪里失灵?物业管理边界在哪里?风险告知是否到位?家庭与学校是否存在缺口?这些都可能是严肃报道的入口。但如果媒体只做文书复述,不做追问,不做补充,不做核验,那它提供的只是半个事实。半个事实最容易被误用,因为它既足以刺激情绪,又不足以支撑判断。
不得不承认,法院判决书经媒体报道,确实能成为内容,但未必就能构成新闻。当一条内容缺少关键事实、缺少多方声音、缺少现场与结构,它更像判决书的二次传播,而不是新闻媒体的专业领域。在这样的情况下,媒体也确实应该慎重。比如思考有没有必要把一份法律文书里的片段,搬到更大、更广的公共传播场域里?尤其当事件牵涉未成年人、死亡、家庭隐私时,媒体的每一次转述都可能延长某种数字记忆,而这种记忆未必公平。
说到底,媒体的价值不在于我从哪儿获悉,而在于我比公开材料多做了什么。有没有深度调查?能不能补充关键事实?能不能把争议讲清楚?能不能把个人悲剧放回结构背景中讨论?这些才是新闻专业。媒体当然可以使用裁判文书网,但更应该把它当成线索源,而不是稿件源。否则,媒体就会越来越像一个高效的复述机器——热闹有了,理解没了;流量有了,新闻没了。
也因此,媒体确乎该想清楚一件事,要不要把更多精力投回深度调查。去现场、去问人、去核实、去复盘,把“为什么”说清楚,而不是只把“发生了什么”搬运出来。在笔者看来,如果实现这些,至少就能避免几家媒体合力将“夫妻吃娃娃菜中毒”一事报道成连载反转剧的行业丑事再度发生。总言之,新闻报道保持专业性,不是写得更像新闻,而是做得更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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