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布于 2026-04-08 16:12受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委托,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成立第36届中国新闻奖自荐、他荐初评办公室,即日起接收直接向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推荐的自荐、他荐作品的参评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评范围
国家批准、具有新闻采编业务资质的新闻单位,在上年度原创并刊播的新闻作品均可参评。
参评作品的作者应为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业务人员,包括与新闻单位具有相对稳定的聘用或合作关系的新闻采编工作人员。新闻单位非采编岗位人员和新闻院所教研人员可参评新闻研究项目。厅局级领导干部非作品主创人员不参评。副部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参评。
上年度社会责任评价不合格的新闻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当事人不得参评。作品刊播当年到作品获奖揭晓时有严重不良新闻职业道德记录的人员不得参评。
作品征集
1.各社会单位(不包括新闻单位)、个人可按本通知自荐、他荐1件作品(以下简称“自荐作品”)参评。同一作品只能向1家单位推荐,违规即取消参评资格。
2.作品应获得省部级、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年度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入选中宣部“好报道、好评论、好创意作品”(以下简称“三好作品”)、中国记协微信公众号“我的代表作”栏目,并由2名无作品参加本届评选的新闻专业正高职称人士实名推荐。
3.作品原创单位所在的省级记协、中央主要新闻单位或中国行业报协会等负责对作品及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并盖章确认。
4.应在本单位完整公示作品参评材料不少于5个工作日。
作品字数时长要求
坚持短、实、新要求。原则上不报送超长作品。在一、二、三等奖全部获奖作品中,超长作品不得超过10个,每个项目不超过2个。超过如下标准视为超长作品:以文字为主的消息1000字,评论2000字,通讯4000字,深度报道5000字;以音频为主的消息4分钟,评论15分钟,专题30分钟,深度报道45分钟;以视频为主的消息4分钟,评论30分钟,专题40分钟,深度报道45分钟;新闻研究8000字。由多篇作品集合而成的集纳式作品(系列报道、组合报道、新媒体专题等)按申报的代表作体裁适用相关规定,1件代表作超长,视作超长作品。重大主题报道、国际传播、舆论监督报道、典型报道等项目同体裁作品按上述要求掌握。
报送材料要求
(一)时间要求
自荐作品向中国记协委托的初评单位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和43家教研机构报送。
1.电子材料通过中国记协新闻评奖系统(http://www.pingjiang.zgjx.cn)填报,系统开启时间为2026年5月10日。自荐作品寄送机构需与系统选项一致,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20日24时。
2.纸质材料寄达时间应早于截止时间,纸质、电子材料报送逾期均不受理。
(二)填报要求
参评作品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应一致,并保存内部编辑、制作、播出或发布的审批依据。评选对存在差错作品实行获奖等级限制。
1.参评表格
(1)自荐人填报:《参评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1-2)、《履行初评程序和公示情况表》(附件2)、《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附件4)。
(2)集纳式作品填报《中国新闻奖集纳式作品目录》(附件5),并选择3篇代表作提交相关材料。集纳式作品中的单篇作品和新闻IP的代表作,均不得作为单件作品同时参加本届评选。消息、评论、通讯项目不报送集纳式作品。
2.电子材料
按中国记协新闻评奖系统提示要求,逐一填报表格、文字稿和有关材料。文字、版面作品上传刊发版面PDF文件;广播作品上传MP3文件;电视作品上传H264视频编码格式的MP4文件,单一文件大小超过500MB,切分成多个文件按顺序上传,不得删除片花、广告等任何内容,不得增减片头、片尾,原则上应带有播出时的频道标识等在线系统包装信息;新媒体作品填报二维码或链接,上传页面截图;新闻摄影、漫画等上传RGB模式的JPEG格式图片。国际传播作品提交国际传播效果证明材料。外文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附中文译稿,不得改写原文内容。
3.纸质材料
各类表格盖章原件和报纸作品所在版面样报、通讯社作品采用样品、期刊作品样刊各1份。
寄送材料要求
1.自荐、他荐作品纸质版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南路55号《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邮编:100122。收件人:陈妙然,电话:15011150878。
2.以上纸质版材料截止时间为寄达时间,纸质、电子版材料逾期均不受理。
3.纸质材料请以顺丰快递或者EMS快递方式寄送(注:不要使用平邮)。
4.请在外包装上注明“中国新闻奖自荐材料”字样,并标注参评项目类型和作者单位。
相关表格下载请点击:http://www.zgjx.cn/20260407/b13bec4b249345aa853ef9e22ad0c34a/c.html

观媒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站其他转载内容,版权归原作者及出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文章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观媒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站只提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实际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