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布于 2026-05-16 01:55建设“特色鲜明、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新型广电网络是广电视听行业加快数智化转型、深化系统性变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于更好传播党的声音、服务人民群众、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进新型广电网络建设发展,激发行业创新创造活力,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更好打造广电视听行业“核心基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国新型广电网络先锋案例”征集推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智慧广电媒体,发展智慧广电网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广电“二三四”工作定位,锚定“三大工作方向”,通过开展征集推选工作,加快新型广电网络建设发展,一体推进基础设施网、内容服务网、监测监管网“三张网”建设,凝聚局台网合力,整合聚合广电视听行业资源,发展新质生产力,焕新产品服务、创新运行机制、优化发展生态,更好服务文化强国、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建设。
二、征集类别
1.主流舆论传播
2.公共服务惠民
3.数字文化赋能
4.综合信息服务
5.国家应急支撑
三、申报主体
1.有线、无线、卫星广播电视传输覆盖机构
2.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集成播控服务运营机构、传输服务机构
3.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运营机构
4.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
5.监测监管机构等
以上各单位均可申报推荐案例。申报单位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025年1月1日以来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没有安全生产、安全播出事故。
四、征集推选安排
1.征集和初评推荐时间
2026年7月15日截止。
2.征集和初评推荐安排
(1)申报:各单位按《申报指南》(附件1)登录“全国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征集评选平台”(网址:rh.pingshen.nrta.gov.cn)在线填写申报表(附件2)。
(2)审核和初评推荐:各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申报机构的案例审核和初评推荐工作,中央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案例申报和初评推荐工作。请优中选优,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3)盖章后登录平台报送。
(3)初评推荐案例数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案例总数不超过10个且单类推荐不超过4个,其中,2025年入选“全国智慧广电网络新服务”案例在3个及以上省份(江苏、浙江、湖南),推荐案例总数可增加至不超过12个;中央有关单位推荐案例总数不超过5个且单类推荐不超过2个。
3.评选评审
广电总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专家评审队伍,对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央有关单位初评推荐的案例进行复评和终评。终评环节将视情组织现场答辩。评选结果在广电总局网站上公布。
五、其他说明
对入选的2026年“全国新型广电网络先锋案例”,广电总局将给予扶持和发展政策支持,并积极组织在全国开展宣传推广、促进经验交流。
对组织得力、表现突出的审核和初评推荐地区或单位,在下一年度征集推选中将增加推荐名额。
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将通知转发至本辖区、本单位涉及的征集对象,认真组织做好征集推荐工作。
联系方式: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媒体融合发展司 010-86093263、86093257
技术支持 010-86096235、86093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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