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布于 2026-05-21 17:58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中共淳安县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都市快报全媒体融合信息服务采购单一来源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都市快报全媒体融合信息服务采购单一来源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浙江都市快报控股有限公司是杭州市委直属唯一市级党报集团,拥有《杭州日报》《都市快报》等核心媒体资质与官方发布权,承担杭州市政务宣传、政策发布、城市形象传播等法定与公共服务职能,在杭州地区具备不可替代的独家权威地位,无其他市场主体可同等提供。
集团拥有独家刊号、全媒体矩阵、官方采编权、政务发布绿色通道、本地化与传播体系,相关资源为其专有,其他媒体机构无法复制、无法替代,无法满足本项目对权威性、时效性、覆盖面、合规性的刚性要求。
综上,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只能从浙江都市快报控股有限公司采购,无其他合格供应商,具备唯一性、不可替代性。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6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浙江都市快报控股有限公司是杭州市委直属唯一市级党报集团,拥有《杭州日报》《都市快报》等核心媒体资质与官方发布权,承担杭州市政务宣传、政策发布、城市形象传播等法定与公共服务职能,在杭州地区具备不可替代的独家权威地位,无其他市场主体可同等提供。
集团拥有独家刊号、全媒体矩阵、官方采编权、政务发布绿色通道、本地化与传播体系,相关资源为其专有,其他媒体机构无法复制、无法替代,无法满足本项目对权威性、时效性、覆盖面、合规性的刚性要求。
综上,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只能从浙江都市快报控股有限公司采购,无其他合格供应商,具备唯一性、不可替代性。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都市快报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5月21日至2026年05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淳安县委宣传部
联 系 人:涂继伟
联系电话:0571—64823111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代理机构: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联系人:高文峰 联系电话:0571-64832556
质疑接收人:李梦 联系电话:0571-64814245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69号六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淳安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联 系 人:朱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1-87800218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525.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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