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布于 2026-07-02 12:36
近期,南通市通州区委政法委举行全区政法系统外宣工作会议,会后在区政法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南通州政法”发布活动信息,其中明确提到“会议邀请新华日报南通分社副主任曹晓军作业务培训”。(经反映提醒后已删除该文)
新华日报社南通分社对外郑重声明,曹晓军与新华日报社南通分社无任何关系,本单位也未设置“新华日报南通分社副主任”这一岗位。经查,曹晓军无新闻记者证,非新华报业传媒集团及旗下单位员工,新华报业传媒集团及旗下单位也未与其签订任何形式的委托代理协议。
经了解,曹晓军,微信名“新华日报曹晓军”,长期冒充省委机关报工作人员身份公开活动,甚至成为官方部门“座上宾”,其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邀请曹晓军参加活动的通州区委政法委已向我社做书面情况说明。
为防止更多单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和麻烦,我社郑重提醒:
一、曹晓军长期以来假冒身份开展的任何活动,均属其个人行为,与新华日报社南通分社毫无关系。
二、曹晓军冒充党报记者,属于违法行为,本社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欢迎相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向我社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三、如发现曹晓军假冒新华日报员工身份与地方单位开展违规宣传、经营活动,本社将追究相关单位的连带责任。
特此声明!
新华日报社南通分社
2026年7月2日
观媒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站其他转载内容,版权归原作者及出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文章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观媒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站只提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实际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