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布于 2026-08-12 09:51导读
昨日(8月10日)晚间,西南某省级报业集团就所属子报报道“重庆游客伊犁旅游遇奇葩账单”一文存在事实核对环节疏漏,报道呈现不够全面客观,造成负面影响,发布致歉声明。
此前,据该报报道,重庆游客在新疆伊犁旅游,睡车内却遭酒店收取150元住宿费。网友声讨涉事酒店宰客,酒店负责人被网暴。之后,酒店负责人公开监控录像,证实150元覆盖停车、场地占用、水电和设施使用,并非单纯“睡车费”,事件发生反转。
子报存在报道失实、操作不当问题,集团层面出面道歉,而且处理了涉事记者及相关人员,该操作道歉诚恳、处置措施得当。
真实、客观、全面是新闻报道的基本准则,此次专业主义的失守,也再次给媒体敲响了警钟。
01
采编审层层失守,导致“翻车”
媒体《致歉声明》称:记者在信息采集、事实核对环节存在疏漏,报道呈现不够全面客观,并因不当报道造成了负面影响。
报道具体存在哪些问题?
1.前期采访关键信源缺失,未做交叉核验
报道看似采访了当事人、酒店、主管部门三方,但只是形式上的呈现,实质上是单向采信,多重关键漏洞叠加导致报道失实。
报道中写道:记者追问“车上过夜费”一事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并不知情”,并称具体的经营事务由当时的看管人员负责。
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章玉政认为,记者最大的疏漏是只简单向酒店工作人员询问情况,并未获取到具体负责此事的经办人员的一手信息,导致关键性细节未能核实到位。
某媒体首席记者燎原(化名)直言报道存在信源缺失,王先生一行有十多人,特别是对所谓在车上住宿的另外两位女性当事人等,缺少直接采访。“而且酒店老板回复的内容可能是通过投诉人王先生转述的,针对转述,记者采写时需要提高警惕、认真核实——包括但不限于向酒店老板再次核实”。
2.撰稿阶段选择性取舍事实,信源权重分配失衡
报道选择性裁剪信息,关键事实缺失,叙事失衡,没有体现出监督报道应有的客观性、全面性。
首先,只截取对游客有利的半句结论,弱化双方过错并存的客观事实,借官方信源放大单方面矛盾。报道片面地采信对当事人预设立场有利的部分信息,引导读者同情游客、批判酒店,却刻意隐瞒一行人占用酒店场地、使用家电、双方协商150元作为“设施使用费”的前置事实。
湖北资深媒体人赵代君谈到,稿件直接采信市监部门“收费不合理”初步调解结论,却不完整引用监管调查全貌:监管同时指出游客占用公共资源、酒店无明确场地收费公示,双方均有责任,形成片面叙事。
赵代君还指出,发稿前的编审环节也存在缺位,未补全事实短板。责任编辑、值班总编审核时,未提出事实完整性质疑,未要求补充监控、票据等证据材料,采编审核双重失守,事实疏漏没有在刊发前修正。
此外,报道缺少对客观信息的中立表达。一是对旺季房间短缺的客观市场背景的交代不充分;二是缺少对行业常识的补充说明:绝大多数酒店停车场不允许客人整夜驻车留宿,一味放大冲突故事。
3.报道带有强烈主观倾向,违背客观中立原则
赵代君和新京报深度报道部原副主编王煜都指出文章预设情绪,带有强烈主观倾向。
一方面,文章标题直接定义酒店行为“奇葩”,先入为主定性商家宰客,“住宿费”带引号,暗示酒店收费名目荒唐,文字本身带有评判立场;另一方面,正文叙事完全偏向游客视角,不仅大量使用“无奈”“瞠目结舌”“太离谱”等形容词及感叹号。
4.流量逻辑下的专业主义“塌方”
一位前资深调查记者曾长期从事消费质量等问题调查报道,据他观察,目前,一些都市媒体,尤其是都市媒体,热衷于刊发事实存疑的消费纠纷报道。
为何会存在这种现象?他总结是三重动因叠加的结果。
一是优质选题稀缺。当下有深度、有公共价值的选题是稀缺资源,既耗时费力,还可能踩线触雷。当深度调查的投入产出比越来越不划算,而“鸡毛蒜皮”的消费纠纷信手拈来,消费纠纷自然成了媒体的选题金矿。
二是消费纠纷话题自带流量。因为这类事件贴近大众日常生活、代入感极强,极易触发普通网友的共情与情绪共鸣。
三是对风险的系统性误判。许多媒体默认企业不爱打官司、不善舆论反击、不愿“硬刚”媒体,从事类似的报道还可能有意外收获,何乐不为?
02
事件反转带来七点启示
原本是一个消费维权的监督报道,却因为采访、报道环节存在关键信源缺失,信息呈现不够全面、客观而“翻车”,这给媒体做好监督报道带来哪些启示?
1.谨慎评判维权线索,不被流量裹挟
“面对单方举证且无法溯源的纠纷,媒体应审慎研判后再行报道,媒体对市场经营主体保有审慎与包容,避免对企业等舆论场弱势群体造成伤害,维护民营经济的营商环境与稳定。”上文提到的前资深调查记者表示,即便舆情已经发酵,若真相未明,媒体的首要任务仍是厘清事实,而非盲目跟进。如“打开的密封食品中发现有异物”“顾客投诉床单有臭袜子味”等难以即时核实真伪的事件,“媒体不能追着流量跑,看到有噱头就往上冲。”
燎原建议记者面对维权线索时,需结合事件处理结果来判断是否跟进报道,“如果投诉者已获得超额补偿,但还找记者曝光,且提出类似开除酒店员工等不合常理的要求,那么对爆料人动机要多一分怀疑。”
2.民生报道需正视“弱传播”理论
前资深调查记者还提到,根据“弱传播”理论,现实社会中的强者,往往会成为舆论场中的弱者;反之,现实社会中的弱者,便是舆论场中的强者。民生报道应重视舆论场与现实社会的颠倒变化。
以此次翻车事件为例,当游客与酒店老板发生纠纷时,网民会将游客视为弱者,在情感上会天然地代入并倾向游客,这也不难理解,在事件初期,涉事酒店老板为何会被骂、被网暴。
“一些报道忽略了这种舆论效应,缺少了对市场经济主体处境的考量,会给经济尤其是民营经济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因此,面对劳资矛盾、消费纠纷类选题,媒体应当保持高度审慎,多一份客观、温良,看见企业背后承载的就业与民生。”前资深调查记者对传媒茶话会讲到。
他说,民营经济承担了中国80%的就业,值得审慎。
3. 多方核实、交叉核验,事实证据需成闭环
赵代君提醒,重大异地消费监督线索,优先安排记者赴当地实地走访,尽量不要电话远程采访;无法实地采访时应向涉事商家、监管部门索要完整书面证据、影音材料,同步采访至少一名中立第三方(同业经营者、同期消费者),补齐信息盲区。
他还提醒说,采访后的事实核查环节应完成硬性闭环,口述采访须搭配监控、票据、书面笔录、录音等客观物证,无实物证据不发稿;所有关键表述,事件双方均衡呈现,不偏听偏信。
此外,采访全部完成后,梳理完整时间线,逐条核对双方争议点,对游客、商家存在分歧的每一处细节应有对应物证支撑。稿件中对商家不利的表述,必须有双向证据佐证,单一口述不得作为核心叙事依据。
4.撰稿坚持客观中立原则,谨防立场先行
监督报道最忌“先入为主”,章玉政提醒,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不能一味听信所谓受侵害方的观点,要始终保持怀疑的立场。尤其是年轻记者,更需摒弃先告状就有理的错误观念。
他还提醒说,做舆论监督谨防被“行侠仗义”“打抱不平”冲昏头脑,更不能为了所谓的维护群众利益而偏听偏信,甚至弄虚作假。
赵代君提到,舆论监督报道稿件应均衡呈现双方诉求,不预设善恶、不使用带有评判色彩的标题与形容词,杜绝“奇葩”等定性词汇。
“不是各方都采访到了就能达到均衡,在现实中往往由于当事人表达意愿强烈,记者对其大采特采,而对对立方的采访严重不足。”王煜告诉传媒茶话会,均衡的关键是对双方提问深入获取到关键信息、素材之间能够交叉印证,并且写稿时要兼顾平衡,尤其是民生报道和舆论监督报道,对采访素材更要刻意均衡。
5.事先做好舆情风险隔离,对小微企业做脱敏保护
“事先预判报道可能造成的影响,增加对人文底线的考量。”赵代君提出异舆论监督做好风险预判是关键,对于小微企业做好脱敏保护,非重大行业违规不完整披露门店全称、经营者个人信息等,可做模糊化处理,避免造成无差别网暴。
6.增设异地报道专项双审制度
赵代君建议跨省市监督稿件,实行“责任编辑初审+行业合规专员复审+值班总编终审”三级审核;审核重点核查事实完整性、叙事平衡性、舆情连锁风险,任一环节存疑直接撤稿。
7.标题、正文不要用形容词,不带情绪节奏
某985高校新闻学院教授说,我们在课堂上一再跟学生强调,新闻报道一定不要用形容词!新闻报道一定不要用形容词!新闻报道一定不要用形容词!而目前一些媒体经常用到形容词,这不符合新闻素养。
观媒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站其他转载内容,版权归原作者及出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文章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观媒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站只提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实际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