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布于 2026-06-19 19:56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纵深推进广电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立足广播电视挺进互联网主战场、挺进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聚焦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强化新闻立台,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激励推出更多优秀广播电视新闻作品、打造更多优秀新闻节目、培养更多优秀新闻人才,进一步提升广播电视新闻宣传水平和舆论引导能力,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将于近期开展2025年度全国广播电视新闻“百佳”推优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优范围
1.由各级广播电视台原创,在2025年度首次播发的新闻节目、作品均可参加推优。
2.持有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的新闻记者证或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颁发的播音员主持人证,在广播电视台和广电新媒体专职从事新闻采编播工作,5年内无不良新闻职业道德记录的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均可参加推优。
3.往年入选过广播电视新闻“百佳”优秀新闻栏目、优秀新闻编辑记者、优秀新闻播音员主持人、优秀广电新媒体的,间隔2年后可再次参评。
二、推优项目及标准
1.优秀新闻“头条”(10件):各级广播电视台开设的重点新闻栏目的“头条”新闻,深入报道本地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创新举措、鲜活实践与显著成效,展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生动展示习近平总书记大党大国领袖的风采气度。
2.优秀经济新闻(10件):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经济思想,宣传解读经济政策、亮点成就,围绕经济领域热点问题开展舆论引导,展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蓬勃动力和光明前景。
3.优秀现场报道(10件):聚焦新闻事件发生的第一现场,采取记者出镜、口述或现场采访等多种方式,以第一视角记录报道新闻事实。应导向正确,信息准确,现场感强,生动呈现新闻事件的真实面貌。
4.优秀新闻评论(10件):针对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及时、准确发声。应观点鲜明、论据准确、论证有力,积极回应关切,有效引导舆论。
5.优秀深度报道案例(10个):以调查性报道、调研类报道为主,围绕重大议题、发展课题、民生关切、社会热点等开展蹲点式调研采访的新闻作品。应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鲜明、见解深刻、影响广泛。
6.优秀议题设置案例(10个):紧扣重大主题和社会热点,主动设置议程,精准把握议题落脚点与切入点,凝聚社会共识,取得显著积极的社会效益。
7.优秀短视频新闻(10个):以互联网移动端为主要发布渠道,具备新闻要素的原创短视频,单个时长不超过3分钟,传播效果好。
8.优秀新闻栏目(10个):连续播出半年以上,不少于12期,有统一音频或画面标识。播出的新闻报道主题宣传效果显著、热点引导能力突出,制作水平较高,编排合理,形式新颖,充分体现广播电视特色。栏目应体现品牌化、分众化、差异化特点,社会影响力较强。
9.优秀新闻编辑记者(10位):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综合考察政治思想、业务成绩、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社会影响,向采编播一线岗位倾斜。采访报道、编辑编排等业务能力突出,采写、编辑的作品导向正确,有较好传播效果和社会影响力。
10.优秀新闻播音员主持人(10位):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综合考察参评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工作作风、社会形象和公众评价。语言表达及节目驾驭能力强,主持、播音的节目特色鲜明、社会效果好。
11.优秀广播电视新媒体(10个):由广播电视台主导或所属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经本台批准创办,以互联网移动端为主要传播阵地的新闻内容品牌,包括“大端”“大号”“大V”等。应导向正确,内容原创,在互联网舆论场具有较高辨识度和较强社会影响。应连续发布作品半年以上,平均每周不少于1次。
四、报送办法
1.网上申报:各级广播电视台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评审评奖平台”(http://xcs.pingshen.nrta.gov.cn)填报申报表及上传材料。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对地方广播电视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遴选后,将加盖公章的申报表扫描为PDF文件上传至平台。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教育电视台直接通过平台申报并审核,上传加盖公章的申报表PDF文件。申报时间截至2026年7月13日。
申报优秀新闻“头条”、经济新闻、现场报道、新闻评论、深度报道案例、议题设置案例、短视频新闻的,将参评作品音频(mp3格式)或视频(mp4格式)和文稿文件上传平台。系列作品集可选取3-5期代表作品上传。
申报优秀新闻栏目、优秀广播电视新媒体的,将3-5期代表作的音频(mp3格式)或视频(mp4格式)和文稿文件上传平台。
申报优秀广播电视新闻编辑记者、新闻播音员主持人的,将以下材料上传平台:3-5件代表作品的音频(mp3格式)或视频(mp4格式)和文稿文件;填报奖项、荣誉相关证书、文件扫描件;一张证件照(2寸,蓝色背景)。
2.申报数量要求:每个省(区、市)所属广播电视台及中国教育电视台申报优秀新闻“头条”、经济新闻、现场报道、新闻评论、深度报道案例、议题设置案例、短视频新闻、新闻栏目、广播电视新媒体的总数不超过20个,每个项目不超过3个;优秀新闻编辑记者、新闻播音员主持人,每个项目不超过1名。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申报优秀新闻“头条”、经济新闻、现场报道、新闻评论、深度报道案例、议题设置案例、短视频新闻、新闻栏目、广播电视新媒体的总数不超过40个,每个项目不超过6件;优秀新闻编辑记者、新闻播音员主持人,每个项目不超过2名。
五、评选程序
1.评审分初评、终评两个阶段进行,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评委开展。终评结果经公示后最终确认,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府网站(https://www.nrta.gov.cn)上公布。
2.评委按照确保权威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专家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包括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业内专家、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一线代表等。
六、扶持办法
全国广播电视新闻“百佳”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向社会正式公布,举办年度推优活动并颁发证书。
七、工作要求
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要高度重视审核推荐工作,广泛动员申报,规范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标准、严把程序、严肃纪律。坚持优中选优原则,精心做好资格审定、遴选审核、材料申报工作。严禁存在版权等纠纷的作品参评,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以上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或取消全国广播电视新闻“百佳”称号,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相应责任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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