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报集团党委会审议通过省级党媒首个AI应用规范

本文发布于 2026-08-28 05:58
来源:浙江日报   

延伸阅读:从自发探索到规范前行——首个省级党报集团人工智能应用规范出台解读


日前,《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人工智能应用与推广指导意见(试行)》经浙报集团党委会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这是省级党报集团发布的首个人工智能应用规范,标志着浙报集团智能化转型进入制度化、规范化新阶段。变局之中,浙报集团选择主动出击——以开放姿态拥抱人工智能,以自我革新推进系统性变革,让主流媒体在智能时代挺立潮头。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快速演进与媒体传播格局深刻变革,浙报集团各媒体单位的应用探索已从概念探讨进入初步实践阶段,在AI内容创作、政策智能问答、AI陪伴等方向涌现出一批创新案例,但仍面临产品化能力不足、商业模式不清、数据开发受限、复合型人才缺乏等结构性瓶颈,亟待集团层面的顶层设计。同时,生成式人工智能广泛应用带来意识形态、数据安全、深度伪造等新风险,也亟需制度供给守住安全底线。

此次规范的出台,有着坚实的实践基础。作为集团智能化转型的技术支撑,浙报集团牵头组建的传播大脑科技公司已打造出媒体生产力“三件套”:自研“传播大模型”是全国首个通过中央网信办备案的媒体垂类大模型,涵盖100余项媒体专属功能,累计服务超4万名用户;“万媒”平台构建媒体全流程业务管理底座;媒体超级智能助手“灵思”(媒体“小龙虾”)可实现热点梳理、选题策划、数智人播报、媒资检索等全流程协同,已在集团日常采编中落地应用。

《指导意见》依据《网络安全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浙报集团实际制定,明确了坚持正确导向、人工主导、真实准确、安全可控四项指导原则,鼓励各单位在内容生产、营销经营、用户服务、技术研发等领域积极探索创新应用,并将人工智能应用能力纳入员工核心技能培养体系。

一手抓创新,一手抓规范。《指导意见》同步确立了内容标识、分级审查、备案评估、安全管理和涉密保密五项治理制度,要求AI生成内容实现全流程可识别、可核验、可追溯;明确内容发布与事实认定、经营承诺与资金结算等关键环节必须保留人工决策权和最终责任,不得将AI生成结果直接作为新闻事实依据。

《指导意见》是浙报集团人工智能应用与推广工作的总体指导性文件,其出台为主流媒体统筹人工智能“发展”与“安全”提供了先行样本,将推动浙报集团AI应用从分散探索走向规模化、规范化发展,为媒体深化系统性变革注入新动能。

(审校:云飞)


原标题:浙报集团率先出台省级党媒人工智能应用规范
推荐阅读
版权声明

观媒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站其他转载内容,版权归原作者及出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文章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观媒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站只提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实际建议。